一、主办单位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山东办事处 二、承办单位 济南育星体育赛事策划服务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济南皇亭体育馆 四、支持单位 英雄传说(山东组委会) 中小学生跆拳道推广中心 山东苏宁云商泉城路永安超级店 济南博达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福建泉州椤林茶叶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 2014年8月19日-8月20日(8月18日报道、称重) 六、竞赛地点 山东--济南 : 七、参赛资格及要求 1、参赛运动员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参赛单位:具有合法资质的跆拳道馆,俱乐部,培训中心,学校,持有跆拳道级位证书且能在网上认证的中小学生,证书以赛前三个月内最高级别为准, 3、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级别。 八、运动员资格审查及报道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报到时,参赛运动员必须按照规定携带1寸照片2张、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最高级位证书原件。 2、各代表队的领队、教练、队医每人需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九、竞赛项目、组别和要求: (一)年龄分组
二、级别体重分组
2、级别人数不足者上调级别。 3、每个级别若干小组,每个小组4-8人。 (二)、品势比赛:分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和团体品势。 比赛内容为世界跆拳道联盟规定的品势内容。 1、个人品势:采用双人淘汰赛,甲组:(绿蓝带以上学员)初赛太极四章,复赛太极五章,决赛太极六章;乙组(白带-绿带学员),初赛太极一章,复赛太极二章,决赛太极三章;不分男女组,每个组别若干小组,每个小组4-8人。
3、团体品势:(3-5人),团体比赛不分组别,只分甲乙组,可男女混合组队。乙组规定动作太极三章,甲组规定动作太极五章,采用打分制取前三名。 (三)跆拳道舞(操) 1、团体比赛不分组别,分甲乙组,可男女混合组队。 2、每队人数不得多于10人,不少于3人。 3、每套动作时间不得超过3分30秒钟,超时10秒开始扣分。 4、报到时提交表演音乐盘,并自留备份盘。 5、有外文演唱部分的歌词须提交歌词大意。 6、完成全部动作后,运动员在指定区等待裁判组亮出总分后方可退场。 7、在动作编排中不得出现世跆联(WTF)以外的跆拳道动作风格及形式,也不得使用任何武术器械,特别情况下可使用情景道具与装饰品,但必须在比赛前征得组委会单项裁判负责人同意。 8、跆拳道舞比赛允许在提前申报并提交图样的前题下对道服进行特别设计以增强表演效果,同时提倡与支持以健康完美为前题对参赛选手进行适当的形象舞台化设计如:化妆、发型设计,具体实施由参赛队自行完成。 9、采用打分制取前三名。 (四)控腿王争霸赛:每组4-8人,要求用侧踢控腿,高度过肩,每组坚持到最后的学员获胜。 (五)快腿王争霸赛:每组4-8人,要求用横踢击打脚靶,一分钟内击打次数最多的学员获胜。 十、竞赛办法 1、参考使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竞技和品势均使用电子打分器和电子编排,运动员需在8月18日到报道称体重。 3、预赛每场比赛2局,每局1.5分钟,局间休息30秒;决赛每场比赛3局,每局1.5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如有变动以领队会通知为准。 2、运动员必须身着白色道服,护裆、护臂、护腿、手套、脚套、护齿、头盔、护胸自备。 十一、奖励措施 1、个人品势及个人竞技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2、混双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2、团体品势及跆拳舞(操)比赛前3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前8名颁发证书; 3、控腿王争霸赛及快腿王争霸赛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 4、设团体“体育道德风尚奖”、“团体组织奖” 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由裁判组和组委会评出,颁发奖牌或锦旗;另设“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裁判员奖”、 “优秀运动员奖” 由参赛队,裁判组提名,由裁判组和组委会评出,颁发证书。 十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1、于2014年8月3日前,登陆www.xstkd.com“跆拳道比赛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各队不得更换参赛级别和运动员。 2、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 3、组委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5号皇亭体育馆。 4、组委会联系人:电话:0531-58870505,0531--82658265;张老师手机:18766163595;李老师手机:13969185401。 十三、报到地点、报到时间 时间:2014年8月18日 地点:另行通知 十四、经费 1、个人竞技200元;个人品势200元;混双品势100元/组;团体品势200元/组;跆拳舞(操)200元/组;控腿王争霸赛:每人50元;快腿王争霸赛:每人50元。 2、每名参赛运动员必须缴纳保险费20元,组委会负责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中体跆拳道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一旦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协调与保险公司解决,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各参赛单位需提前告知各参赛队员。报名参赛者视同接受本规定。 3、为便于比赛组织和管理,大赛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150元/天。各参赛单位领队、教练、队医及家长食宿费和交通费用与运动员相同。请各参赛单位于8月5日前将报名费及食宿汇至组委会统一账号: 中国工商银行济南普利支行账号:6222081602001565083,户名:李美苗; 中国农业银行济南珍珠泉支行账号:6228450256011125568,户名:张太东。 汇款后请致电0531-82658265手机:18766163595确认 十五、申诉 1、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及时举手申诉牌,边裁合议成功退还;失败没收,就没有申诉机会。 2、录像审议程序: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并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返还50%;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六、技术、仲裁、裁判人员选派 技术代表、技术官员,仲裁委员会主任、裁判员及委员,均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七、其他 1、领队及教练员以运动装进出比赛区域。 2、组委会统一制作个代表队条幅或校旗,制作费用另行通知。 3、各单位运动员参赛保险事宜到大会统一办理。 十八、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请登陆www.xstkd.com点击“跆拳道比赛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大赛组委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日 比赛报名表[批量报名导入使用]总决赛保险申请表总决赛报名表及费用确认表级位注册模板(责任编辑:admin) |
|||||||||||||||||||||||||||||||||||||||||||||||||||||||||||||||||||||||||||||||||||||||||||||||||
|